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优化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上线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部署全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消费投诉公示。(10月23日《工人日报》)
囿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某些消费活动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产生消费纠纷,也制约着市场配置效率,成为制约居民消费扩大的重要瓶颈之一。因而,在购买商品前,了解商家以往被投诉和解决消费纠纷的情况,则成了绝大多数消费者的普遍愿望。有鉴于此,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应运而生,真正开始启动上线,这既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也能让我们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经营者认认线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最大特点在于,把分散的各地投诉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公示,按照办结时间、商品服务类别、调解成功率等客观维度自动统计、分类。公众也能够准确的通过自身需要组合搜索,查询特定商家的投诉情况、掌握实时投诉热点等,这种公示平台模式,不仅能确保全国公示标准统一,更有助于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解决纠纷,从源头破解消费者的堵点与痛点。
自去年11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在吉林、上海、浙江、广东、四川、新疆6省区市,开展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的试点以来,企业显著提升了预防化解、主动和解、配合调解的意识,一些投诉居高不下的企业投诉明显减少,“源头减量”效果突出;试点地区的投诉平均调解成功率54.85%,提高了11.2个百分点,取得显著成效。
对于经营者所担心和忧虑的公示制度被滥用,国家好政策被“歪嘴和尚念歪”,甚至“跑偏”,征求意见稿设置专门条款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审核投诉材料,将重复、匿名、不以生活消费需要为目的、不能证明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等投诉不予受理,已受理的不予公示,避免被部分职业索赔人或者不正当竞争者滥用。同时,平台坚持“应公示尽公示”的原则,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因素和主观评价,有效保障公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值得关注的是,在开展消费投诉公示的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筹优化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公示平台专门创设“企业服务”功能,为公司可以提供以往被投诉情况,通过12315数据赋能,帮企业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改进经营行为、减轻合规成本,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即可登录平台。
从这个视角来审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显然不是通过平台公示,让企业“丢人现眼”,而是根据消费者实际投诉情况,有针对地纠正经营过程中的错误行为,全方面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如此看来,消费投诉信息公示,不单单是一种监督平台,也是一个服务平台,更是一个正向督促平台。
当然,作为一名消费者也要对消费投诉公示这一新鲜事物,理性看待,不是简单的“黑名单”,投诉数量也不能与质量优劣或者服务好坏直接划等号,像市场占有率高的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的概率往往会大一些。唯有经营者有善待投诉,知错就改,那么,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方能真正成为消费者放心消费的“助力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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