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记分年底会清除吗?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介绍,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详见↓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中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期限届满,累积记分未满12分的,该记分周期内的记分予以清除;累积记分虽未满12分,但有罚款逾期未缴纳的,该记分周期内尚未缴纳罚款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分值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例如:某人的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21年12月29日,那么他的驾驶证记分周期就是:从2021年12月29日的零时起至次年的12月28日24时止。此人最晚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理时间为12月28日,12月29日起是他新的一个记分周期。所以,在驾驶证清分方面,也分为二种情况,一种是被记分却未满12分的,如已处理并缴纳完罚款,驾驶人就会在记分周期届满之时被清分。另一种是驾驶人持有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且扣分满了12分,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其中,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应当参加为期三十天的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三十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一百二十天。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包括现场学习、网络学习和自主学习。网络学习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做。现场学习由机动车驾驶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驾驶证所辖地的交警支队满分教育窗口,或驾驶证扣证地的交警支队满分教育窗口,或车管所相关分所,现场申请预约满分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可以少于五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可以少于二天。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参加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的天数累计不可以少于十天,其中,现场学习的天数不可以少于五天。满分学习的剩余天数通过自主学习完成。
按规定完成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后,进行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需参加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二次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需参加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应当在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参加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如果参加考试不合格的,十天后重新预约,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驾驶人也可足不出户,通过“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等网络站点平台查询驾驶证的有关信息。
最后,提醒驾驶人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驾驶证以及机动车状态,一定要按时续保,驾驶证若发生扣留、超分、超过有效期等状态时,不能驾驶机动车。同时,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一定要立即处理,逾期未处理将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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