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市公安交巡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对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坚持“疫情隔断、服务不断”,进一步拓宽“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范围和规则,最大限度地让大家在疫情期间足不出户就能随时查询、处理交通违法,并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和在线进行意见反馈。
2.方式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网址:)进行注册。
用户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同步在我市登记的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用户手动操作。
注册用户都能够同时备案3辆他人名下的机动车。达到3辆后,要换掉备案其他机动车时,需要解除之前备案的机动车后才能新增。另外,1辆机动车只能有3名其他驾驶人备案(不包括车主本人),达到3人后,其他驾驶人要备案该车时,需要解除之前已备案的驾驶人后才能新增。
1.注册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不属于转出、报废、注销、盗抢等状态)在全国范围内(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省份)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处罚种类为警告或200元以内罚款,记分分值为6分及以下)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新增允许驾驶人能够最终靠“交管12123”手机APP对单位名下小型非营运车辆进行备案并处理交通违法(备案时短信验证码将发送至车辆管理人预留手机号码),以及驾驶人能处理备案后的非营运大、中型车辆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
2.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只能处理备案后新发生的,若该违法无记分,则不受备案时间限制。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允许驾驶人备案他人或单位名下车辆后能处理备案时间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
3. 注册用户驾驶证状态属于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转出、不再使用、锁定、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撤销、注销、注销可恢复、记满12分等情形的,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3次及以上被记满12分,或者拟通过该平台处理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达到12分及以上的,不能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
4.对于短时租赁和分时租赁的小型汽车,若租赁企业已提前将租赁合同信息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承租驾驶人以及备案的临时驾驶人能够最终靠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承租期间该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1.点击“交管12123”手机APP首页的【违法处理】或【备案车辆】,进入违法处理页面,选择需要处理的机动车,点击查询待处理违法列表,进而选择需处理的具体违法记录。
2.阅读【业务须知】,同意处理违法点击【阅读并同意】,完成违法处理后点击【确认缴款】。
1. 如您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事实有异议,请向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不可以使用本平台做处理。
2. 使用本平成交通违法处理后,请于2小时内通过本平台缴纳罚款,否则系统将会自动将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退回至未处理状态。
3. 由于公安内网和互联网在数据交互上存在一段时间的延迟,如果您近期进行过违法处理,在该平台查询的驾驶证记分分值可能与实际的记分分值不符,请注意核实,避免处理后超分;同时,请不要通过该平台和其他处理渠道对同一条交通违法做处理或缴纳罚款,避免造成重复处理或重复缴纳罚款。如果处理或缴纳罚款后,仍显示未处理、未缴款或者记分分值未出现变化,请不要重复操作,可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次查看是不是刷新数据;若仍未刷新,可通过本平台的“意见反馈”模块进行反馈,等待解决。
4. 通过本平台处理发生在外省市的交通违法记录,该平台将直接跳转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地的交管12123手机APP内做处理,罚款金额是以违法发生地的裁量标准为准,与在重庆本地处理有几率存在罚款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7.每天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1时,银行缴款系统要对本平台做对账维护,此时段内将没办法使用本平台处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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