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挖掘技术哪家强?答案来了——首次在中国大陆举办的CMKI CUP(国际数据挖掘竞赛),刚刚在上海闭幕。盛大文学派出的代表队,力克包括国际有名的公司、著名大学在内的520支强劲对手,以优异成绩摘得桂冠!这不仅显示了盛大文学在客户的真实需求挖掘方面的实力,也代表了大数据时代,中国在数据挖掘和信息检索方面的国际领先地位。
“大数据”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词,事实上任何一个人都是一个“数据包”,每天都在为这个庞大的数据库贡献着资源。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时代,个人的生活被“数据化”,任何一个人都是透明的,人们的衣食住行,这些看似平淡无奇的事情,却处处渗透着数据化的影子。举个简单的例子,上网看一部小说,ID号就是一个关于你的阅读记录的数据集成中心。你看过的小说的名称,在什么时间读的、时长,付费的金额、笔数等,都会清清楚楚地记录在数据库里,得到清晰的呈现。
为了更精确地把握大众的文化需求,专业技术人员通常用“上座率”“票房”这样的数据来评价一部电影的好坏;用“收视率”来衡量一个节目或媒体的质量;用“点击率”“销量”来衡量一本小说或作者的受欢迎程度……。应该说,我们每一次不经意的文化消费都在不知不觉中被纳入了对整个项目或行业的测评中。过去,制作一部影视剧,主要靠导演、制片人的经验;投资一个影视项目,投资机构很多时候是依赖人脉关系网;播出一部影视剧,则主要借力播出平台的品牌效应。在这些环节中,观众作为客体只能被动地接受。如今,在大数据时代,这一传统的影视制作、播出模式已被颠覆——观众想看什么,导演才拍什么。精神文化需求作为生活的重要部分,已经深深根植于无所不在的“大数据”中。
最近,新闻媒体报道常说的一句线年是中国的“版权元年”。盛大文学根植网络十余年,占据中国网络文学市场70%以上份额,积累超过760万部作品,吸引超过250万名作者,平均每天更新文字1亿字。如今,盛大文学是中国三大运营商无线阅读基地最大的内容提供商,百度热门小说榜排名前10的作品全部来自盛大文学。盛大文学作为一个能够创造知识产权的网络文学网站,站在了文化产品“食物链”的最顶端,当然值得自豪。
那么,如何来管理这些海量的版权?如何为这些版权寻找到更好的变现模式?盛大文学的做法是把它们播撒到文化娱乐的全产业链中:电子付费阅读、渠道内容输出、广告、游戏及影视版权的销售、衍生商品、线月的ChinaJoy期间,盛大文学举办了国内首届网络文学游戏版权拍卖会,一共拍出了6部作品的手游改编版权,累计拍卖的价格达到2800万元,版权最低的一部也有160万元,最高则达到810万元。9月,又举办了影视版权交易会,与国内6家影视及演艺机构签订了作品改编授权协议,总销售价格近1000万元,其中《史上第一混乱》《鬼吹灯》等名著的单本价格甚至突破200万元。近年来,由网络文学版权改编,“一次生产,多次利用,版权获利”的文化娱乐产品慢慢的变成为市场宠儿。2010年至今,仅由盛大文学小说售出的畅销影视剧版权就超过50部,改编的影视作品包括《步步惊心》《小儿难养》《裸婚时代》《我是特种兵》《致青春》《搜索》等;由盛大文学小说售出的畅销游戏版权超过25部,包括《凡人修仙传》《星辰变》《斗破苍穹》《鬼吹灯》《斗罗大陆》等。
盛大文学充分运用了“大数据”,创造了小说版权价值的最大化。在销售每一个版权的背后,都已经对这个版权相关的数据来进行了提炼和分析,作为销售推荐的依据,也作为买方购买、开发和售后服务的依据。也就是说,盛大文学在版权销售的过程中,就是一个大数据的提供者,给厂商提供一些很直观的数据,比如小说的受众都是什么年龄层次、他们的购买力如何、消费行为有何规律等等,厂商可通过这一些数据,来为玩家量身定制游戏、为观众制作影视剧。
数据面前人人平等。盛大文学的著名作家“说梦者”曾说过,“用市场的手段来销售版权是公开透明的,到底多少价钱,无论是多是少,起码是明明白白的,作者知道,媒体知道,读者也知道,不然像过去卖,基本上只有一个很小的圈子里才能知道。”因此,用市场的手段来决定资源的合理配置,是我们现在和未来,一定要遵循的基本法则。
今年一季度,盛大文学的版权收入已经是去年全年的130%。衍生版权的出售的收益飞速增长,远比付费阅读、“卖字为生”的增长要快得多。但是怎么去定价?这是一个很新的课题,盛大文学也在不断探索多种不同方式,希望可以找出一种能更透明、更公允地确定市场行情报价这样的一套机制。作为买方来讲,无论是游戏公司、影视公司还是线下出版公司,在选择版权的同时,也已经对这样的产品未来的营收表现和预期有了相关的评估,对它设定了价位的范围,在这个范围以内获得版权,实际上就是以最经济的方式得到的。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把中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上的水准较高的国家。近五年,中国则要实现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大幅度提升、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品牌、运用知识产权的效果显著地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显著改善、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普遍提高等一系列目标。因此,未来在整个文化产业,版权的品牌影响力和可塑性将成为决定市场价值和走向的重中之重。如果把文化内容的版权作为一种资产进行相对有效的管理、维护和运营,那么它释放开来的经济效益或者经济价值将超乎想象。事实上,版权只有经过流通、传播、流转,才能产生和拥有最大的市场价值。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出色的文化版权与精准而个性化的大数据碰撞所产生的火花,一定会为繁荣市场、振兴民族原创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者系盛大文学董事长)
(本文系作者在2014年11月15日第七届中国版权年会主题论坛上的演讲,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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